湖北黄冈金店老板凌晨遭劫杀,嫌犯销赃后潜逃浙江整容时被抓,这事你怎么看?
中国作为一个文明古国,发展到现在矗立与世界之林是是这个民族的觉醒与大团结共心力,在现代中国法律体系还有很多不完善之处,近代出现以权利代替法律,以金钱代法律,让法律失去应有的独立性与公正性,减少了法律对于极端犯罪分子的震慑力!之所以会有此类抢劫***的多发***就是网络上的各种专家学者提倡减少***,或者取消***!让极端犯罪分子不在死亡的威胁,为什么会出现交警执法被罪犯***而没有老百姓找出来,不是不愿意而是不敢,因为极端犯罪者不一定会***,出来之后会报复,这就是现在法律的漏洞当杀不杀!对于一个真正的文明大国强国***是绝不可废!只有让极端罪犯受到应有的惩罚,才能让老百姓安心团结,让人民能够在安全的社会环境里齐心协力共同为国家创造科技与财富!才能让伟大的中华民族彻底复兴……
2017年12月24日,黄梅县大河镇经营两天没开门营业,店主王某(男)不知去向,电话也无人接听。黄梅县公安局大河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发现王某已经遇害,金店柜台内金饰被洗劫一空。经过调查,受害人55岁,在黄梅县大河镇经营金店15年。性格比较平和,和周边商户关系处得不错,长期一个人在店经营,前不久从南昌进了一批金银首饰。公安机关技术人员对案发现场进行勘查发现,嫌疑人对周围环境和受害人经营状况生活起居比较熟悉。案发时从旁边的一间无人居住的楼房楼顶,撬窗进入受害人家。王死亡时间大概在12月23日凌晨3时左右,现场金银首饰全被拿走,由于被劫金店内外没有安装***监控,且在凌晨时分没有目击证人,专案组民警根据王某死亡时间,调取了案发现场周边所有门店商铺的监控画面,终于在离案发金店约30米的网吧门口的***中发现:武穴市梅川镇胡立村的戚某文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且曾因故意伤害罪在广州被判刑6年。12月30日抓捕民警在浙江省玉环市一家美容院将戚某文抓获归案。经审讯,戚某文对抢劫***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他交待:从贵州打工回来在大河街上给女儿买衣服,发现王某金店内只有一人,并且店内防范设施简陋,于是产生了***抢劫之心。经过多次踩点准备,12月23日凌晨作案得手,后将赃物卖给了另外一家金银首饰店。得账款37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等待戚某的是法律严惩。在本案中,我们得知戚应该是临时起意,所以有类似情形的店家们要引起重视了,一些罪犯往往就是因为看到对方年老体弱,是容易成功的对向而临时实施犯罪。特别是经营的产品价值高,店内一定不能够以省钱为主,一定要以安全为主才能够省心。试想如果戚某踩点发现店内报警系统完备,尽管对方是年纪大的人,如果不是想钱想如命的人,也会因为作案难度而放弃。并且我认为戚某的销赃渠道,为什么一家金店会这样大量收购明显来路不明的首饰!?如果这样的赃物没有这么容易脱手,是不是就没有这么多专事金银的犯罪分子?戚某作为一个有抢劫前科的人,如果想想自己的女儿,也应该本本分分做人,据调查,他是有木工的技术,相信只要自己愿意工作,踏踏实实,也会有成功的机会。再说现在的37万,也不是什么天文数字,或许好好干,也就是两三年的事情。害人害己,想想自己女儿的感受,还是那一句:别伸手,伸手必被抓!就算改头换面,以现在的科技水平,那是没有可能隐身的。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天道好轮回苍天绕过谁。
我常常感叹,这个世间本应该是这样,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好人一生平安,常常做好事的人,运气总不会差,因为上天一直在以各种各样的方式报答他,但是那些坏事做尽的人,同样希望他们能有报应。
行凶者真的很天真,当时被抓捕的还厚还在祛痣整容,我想这样的人在犯案之前就已经想好了之后的路该怎么走,还有可能在之前还看过一些犯罪电影,学习了影片当中那些丰富的经验,自以为是的感觉自己去个痣整个容就万事大吉一切皆过了,真的是好气又好笑。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一个男人就应该顶天立地的活着,而不是干这些偷鸡摸狗的狗洞,自己没钱就应该努力的想办法去挣钱,而不是靠这些坑蒙拐骗甚至***越货的沟通为自己谋生。
这样的人实在是可恶可恨,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就谋害一条人命,试想被害者的家人怎么办,他的孩子又怎么办,草菅人命简直是罪该万死。
题外话,我个人经常这么幻想,那些害人性命谋财害命的人简简单单的让他们伏法根本不能解恨,更加不能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一个有手有脚四肢健全的男人能够养家糊口的方法又千种万种,而这些人却恰恰选择了这一条不归路。
可恨之极令人发指!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想通过不劳而获发财,并且存在侥幸心理,可惜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害人害己,可以看出该案件的嫌疑犯是早走预谋,不是一时心起,一次他在大河镇街上给其女儿买衣服,发现王某金店内只有一人,且店内防范措施不全,于是产生了***抢劫之心,经过多次观察和准备,最终选择23日凌晨动手,戚某文得手后将赃物作价37万卖给了深圳一家金银首饰店。
种善根得善果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可因为一时邪念而死歹心。正当渠道获取的钱财才叫钱,才有实际价值,用非法手段取得的不义之财,自己花着也不会心安理得,还要为了躲避抓捕苟且偷生,实在不值,人生不应该被金钱奴役。
一旦做了违法犯罪的事儿,就永远不可能过正常的生活了,没有回头路,万一没有被发现,一次得手以后,会觉得自己***,不但不会收手,还会再次做出非法的事,所以这是一个恶性循环。
人生无常,心安即是归处
做坏事总东窗事发的那一天,即使没有败露,心理也可能是惶惶不可终日。所以,不义之财还是不取为妙,踏踏实实过日子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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